安提豐(Antiphon of Rhamnus 426~373BC)

屬性 水(Thales) 演說家 人權律師


演說家   寡頭政治擁護者(常與蘇格拉底爭論)   人生而平等---->法律:自然法,制定法(人定法 契約法) 反對奴隸制 律師鼻祖(寫訴狀 與人談話 收取酬金)

柏拉圖的同母兄弟

數學家   詭辯學派     化圓為方(窮竭法)---->阿基米德 割圓術

哲學家    自然:(1)真理 (2)實在   sophist

著作 釋夢 論和諧 論真理

安提豐認為,在人可以推斷的範圍內,人類的自然法則是求生而避死,追求安全而舒適的生命實現方式。這無疑是柏拉圖所批判的自然主義立場

安提豐是現實主義的,他希望探索人類事務中的真理,他要關注的是人們在現實的景況下,受制於自己的身體結構而實際是什麼,而不是他們應該是什麼,心靈的問題被放置一邊了。

 

  1. 人生12問---->第10問